音樂商業活動都需要贊助商。大型體育賽事成功與否,找不找到有實力的贊助商是決定一切。
文娛推廣活動亦是,甚至拍套電影,出隻CD,出本書也需要贊助商。
近幾年來,美國人把贊助商(sponsor)這個字泛用到辦公室文化裏。連想做一個公司內部計劃,搞搞培訓,申請放大假,招聘人手,代老細開刀裁員......附近有相關和無相關的人,都會一開聲便問:你找到sponsor未?
Sponsoring變成支持的同義詞。
贊助不需要一定在金錢上,精神上更可貴。正如我們習慣推卸責任時講那句反話一樣:「放心,我無限量精神上支持你!」
我的高球教練問我:「我月底到吉隆坡打公開賽,你支不支持我?」
「當然支持啦!這是做徒弟的義務啊!」
「那你贊助我一張來回機票可以嗎?」
「這個......這個......」我冷不提防他這樣直接的一問。
「這麼吧!」他見我猶豫不決:「單程啦!」
「這不是單程或雙程的問題,」我搜索枯腸地找藉口,拖時間:「你這麼多學生,每個都比我有錢得多,我怎好意思做你的sponsor呀!」
「我的有錢學生當然也是我的sponsors啦!有些已答應贊助我食宿,有些贊助我的報名費,有些贊助現金。但你最有面,我留住這最大額機票贊助給你。」
講到這裏,我不得不抓爛塊面:
「教練,實不相瞞,你看我好我,其實我已負資產很久,準備申請破產。但你球技這麼高超,你將來一定會成名的。請不要介意我沒贊助你機票而放棄參賽,我還是『讚』助你的!」 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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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原登於《明報周刊》專欄〈高球型而尚〉,現經作者修訂重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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